电 话:13030623536
固 话:0566-20813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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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池州市长江南路388号红森国际大厦附楼3楼(整层)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现将安徽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氨水及 1 万吨亚硫酸氢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 10 万吨氨水及 1 万吨亚硫酸氢钠项目
建设地点: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
建设单位:安徽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
联系人:石工
联系电话:0566-2081305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附件:安徽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氨水及 1 万吨亚硫酸氢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.pdf